打造推门见绿的“空中花园”
住有所居、安居宜居是千家万户的共同心愿。24日下午,南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解读《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通市实施细则》(2023版)、《关于明确市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配建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和《关于试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的实施意见》三项新政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新政实施后,将推动南通市住宅产品迭代升级,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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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引导,从“住有所居”到“住有优居”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通市实施细则》(2023年版)在2019版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完善,34项条款发生变化。在加强统一规范管理的同时,新版《实施细则》放宽了部分限制性规定,对合理的、让小业主受益的设计予以鼓励,从而提升居住空间品质,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的转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陆成介绍,新政在住宅规划设计上呈现出不少亮点。一是在室内空间方面,容积率计算规则调整后,住宅将有面积更大的阳台和采光条件更好的地下室,多层复式住宅还将有一定面积的局部挑空,室内空间层次更丰富,居住舒适度更高。
二是在公共空间上,新规定允许设置更丰富多样的景观建筑,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小区整体环境和宜居品质;同时,对符合要求的非机动车充电设施不计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鼓励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相对集中设置于地面,为业主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公共设施。
此外,在户型设计方面,新版《实施细则》明确,除临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其他位置住宅建筑面宽不再受限,住宅户型设计将更加自由,有利于推出更多适应市场、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产品。
启动试点,变“钢筋水泥”为“空中花园”
为推进南通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切实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南通市将在市区范围内试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巡视员沈卫星介绍,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又称“第四代住宅”,是通过建筑外墙垂直绿化和平台或屋顶的立体绿化,将空中花园庭院、空中停车与现代电梯楼房相结合,将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建设实践,形成层层有街巷、户户有花园庭院的建筑形式。
《关于试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南通市试点项目以空中花园建筑为主,其他建筑形式暂不采用,并仅限于住宅项目。同时,《实施方案》围绕容积率、绿化面积、建筑面积、日照间距、住宅建筑间距等方面制定了10项细化政策,并对空中花园设计、施工及后期管理全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
沈卫星说,启动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试点项目,是打造好房子样本的有利探索,推动住宅朝绿色生态方向迭代升级。家中有绿、推门见绿,单元式住宅的每户居民都能拥有一个独立的“空中花园”,作为专属的休闲区域和生态空间,将极大改善业主居住体验。
立足实际,合理配建停车位降成本
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明确市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配建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通知》明确,分别依据相关规范核定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以计容建筑面积为主配建停车位。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张彤介绍,简单来说,建筑面积可以理解为建筑最外围所围合的空间面积,外立面的保温层、装饰层都要计算在内,而计容建筑面积仅核算到建筑围护性外墙的墙体部分。两者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如果阳台封闭,建筑面积按其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全算,不封闭则半算。而计容建筑面积,不论阳台是否封闭都按一半计算。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区居住小区的建设标准也越来越高,用铝板、石材或一体板作外立面装饰,采用全封闭阳台的小区也越来越多,这就导致同一项目中,建筑面积大于计容建筑面积,如果完全按照前者配建停车位,就需要投入更多成本,增加企业负担。
张彤表示,《通知》实施后,将从实际出发,面积指标分别载明,按计容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并将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房、门卫室不计入计算基数,在满足居民停车需求的同时,又能合理降低建设方的投入成本,让政策真正做到利民惠企。
日报记者 沈佳颖 夏照粉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