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热讯!从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 简谈商标权如何保护?
案情简介:2009 年,唯冠(台北)同意把 iPad 在多国注册的商标以 3.5 万英镑卖给一家叫做 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IPAD)的公司,实为苹果控制的公司。苹果认为其中包含了 iPad 在中国大陆的商标,但唯冠(深圳)认为其和唯冠(台北)是不同的主体,后者无权处置前者持有的商标,因此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前述转让 协议中。2010 年 4 月,苹果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唯冠(深圳),要求确认其为 iPad 商标专用权人。2011 年 12 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苹果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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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Newsletter,我们从 iPad 商标侵权案着手,希望能抛砖引玉,向大家简单介绍商标权保护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商标权保护”?
商标权的保护是指以法律手段制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保护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健全商标法制的中心环节。
(一) 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我国商标法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保护对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则不作为侵权行为追究。
企业在对本产品的商标权保护的时候应当着重于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二) 商标保护的期限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
二、商标权保护具有地域性?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其他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
企业要使其商标权在所销售的国家获得保护,扩大商标权利的地域性,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在目前,主要是两种方式:一时直接向所在国家的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
三、商标的类别和群组保护?
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共有 45 类,商标注册采用“一类一标”,即申请一个商标,只限定在同一个类别中选择指定保护的商品或种类,如需跨类别保护,则计为另一件新申请。
每个商品或服务类别项下,又分为很多类似群。在商标注册时,通常将同一类似群中的商品或服务视为近似商品或服务,即注册商标在某一类似群中指定保护了一个商品,则在该类似群中的其他商品上,他人均不得再申请注册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因此,我们建议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尽量申请覆盖与产品相关的类别和群组, 这样的话,所申请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就会越广,受保护的力度也就越强。
商标权的保护是对商标注册人的正当利益保护,也是对商标注册人的积极和进取精神的肯定。商标权的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